绍兴市疾控中心各科室工作职责
一、党政办公室
(1)负责业务工作,综合事务和应急体系的协调和管理;
(2)负责编制中心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综合目标管理指标,人员需求计划,并督查实施;
(3)建立和完善中心各项规章制度,指导各科室按照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建立正常运行秩序,实施科学管理;
(4)负责职工人事档案、仪器档案和业务技术档案的管理;技术职称评聘、劳动工资、保险福利的管理;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
(5)承担中心的科研项目管理工作。
(6)组织负责中心各类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7)负责医学院校实习生带教组织工作。
(8)负责中心图书、文献资料等信息系统的管理;
(9)指导基层开展卫生信息工作。
联系电话:0575-88137233
二、质量管理科
(1)负责中心质量控制工作计划的制订、监督实施及年终总结。
(2)负责质量体系的日常维护工作,包括标准的更新、《质量手册》及《程序文件》的编制修改与宣贯等等。
(3)组织实施质量体系内部审核和质量体系管理评审工作,指导和帮助基层疾控中心开展质量体系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575-88137258
三、财务科
(1)负责编制中心年度经费预算和年终决算。
(2)负责中心的事业经费、专项经费及其他经费的计划管理。
(3)参与中心有关经济计划、指标、分配等方案的制定和执行;承担上级有关部门的财务审计和其他工作。
(4)对中心财产、物资、药品、器械进行监督管理。
(5)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联系电话:0575-88137288
四、总务科
(1)负责中心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和日常办公用品的管理。
(2)编制中心物资采购计划,经批准后负责订货、采购、验收、调配。
(3) 负责建立本中心全部仪器设备的管理档案,定期进行固定资产清理、登记。
(4)负责中心检验仪器设备的定期送检和量值溯源。编写仪器设备自校规程,并做好自检工作。
(5)负责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及保养。
(6)负责中心的安全保卫、卫生和环境绿化管理。
(7)负责中心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管理。
联系电话:0575-88137391
五、传染病防制科(应急办公室)
(1)制订全市急性传染病的防制对策和技术措施;
(2)对相关业务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实施技术指导和培训,协助中心和卫生行政部门开展全市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
(3)组织开展相关传染病的监测与控制,收集与整理全市传染病基础资料与动态信息,做好传染病疫情的预警和预测工作;
(4)负责全市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的业务指导和疫情网络直报系统的维护工作,并提供技术支持;
(5)负责全市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的质量控制工作;
(6)开展传染病传播因素监测、传染病防制策略的专题调查和有关的科研工作;
(7)负责全市重大传染病疫情、不明原因的紧急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现场调查处理,指导基层落实控制措施;对疫情流行病学调查质量与控制效果进行评估;
(8)参与灾后防疫及突发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理,制定和落实应急措施,负责灾后疫情的监测与报告;
(9)接受传染病预防控制相关知识的咨询。
(10)实施艾滋病性病疫情报告和管理以及艾滋病性病主动监测;
(11)为全市艾滋病性病宣传教育、行为干预、咨询检测、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的落实提供技术指导与策略建议;组织业务培训。
(12)开展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和高危、重点等人群的艾滋病抗体检测和确证,对随访中的艾滋病病人和感染者定期进行CD4细胞检测;参与艾滋病职业暴露的评估和处理;
(13)收集国内外艾滋病性病预防控制信息,开展防制策略和措施的研究。
联系电话:0575-88137277
六、艾滋病性病防制科
(1)实施艾滋病性病疫情报告和管理以及艾滋病性病主动监测;
(2)为全市艾滋病性病宣传教育、行为干预、咨询检测、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的落实提供技术指导与策略建议;组织业务培训。
(3)开展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和高危、重点等人群的艾滋病抗体检测和确证,对随访中的艾滋病病人和感染者定期进行CD4细胞检测;参与艾滋病职业暴露的评估和处理;
(4)收集国内外艾滋病性病预防控制信息,开展防制策略和措施的研究。
联系电话:0575-88137387
七、免疫规划科
(1)负责全市免疫规划管理,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进行督导、检查和评价;
(2)负责全市预防用生物制品的计划、供应和管理;
(3)负责免疫预防接种率监测、开展儿童接种率调查和评估;
(4)负责对免疫预防规范化接种门诊的指导、促进、验收;
(5)负责组织疫苗人群抗体水平效果的监测和新疫苗的推广;
(6)开展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指导并参与免疫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及事故的处理;
(7)负责免疫预防人员业务的培训,参与免疫规划的宣传;
联系电话:0575-88137336
八、结核病防制科
(1)负责拟订全市结核病、地方病、寄生虫病防治的技术措施,对相关单位地方病、寄生虫病、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实施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
(2)收集与整理布鲁氏菌病、碘缺乏病、地方性氟中毒等地方病的流行基础和动态信息,并进行流行情况分析,开展发病因素和防治效果监测与评价;
(3)开展血吸虫病、疟疾、丝虫病和其他寄生虫病及结核病的综合防治和监测,管理和控制传染源及传染媒介,进行突发疫情的调查处理;
(4)负责全市结核病控制项目的落实、督导和检查;
(5)负责全市结核病的监测、报告、预警和信息的收集与处理;
(6)参与地方病、寄生虫病、结核病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联系电话:0575-88137356
九、慢性病防制科
(1)负责拟订全市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的技术措施,对相关单位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实施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
(2)开展居民死因监测、肿瘤等四类主要慢性病监测和社区慢性病综合防治、干预和评估工作;
(3)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相关行为危险因素和伤害监测、干预研究工作;
(4)参与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联系电话:0575-88137351
十、健康教育所
(1)负责制订全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计划和规范;
(2)对全市各类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专业人员及有关卫生技术人员进行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知识的技能培训;
(3)组织指导健康教育工作,开展卫生知识宣传、健康咨询、针对性调查和干预活动;
(4)设计、制作和分发健康教育传播材料,普及医药卫生预防保健知识;
(5)以绍兴市健康教育网络为依托,负责健康教育有关信息经验的收集、分析、整理、传递和咨询;
(6)健康教育效果评估,包括目标人群宣传覆盖、知识知晓、行为改变等情况。
(7)参与市卫生局《绍兴卫生》报的编印、发行工作。
(8)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健康教育。
联系电话:0575-88137381
十一、健康危害因素控制科
(1)拟订全市职业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食品卫生等自然学科领域相关预防控制技术方案,为当地政府制定预防控制技对策提供依据和技术支持;
(2)掌握国内外及本省有关业务动态,负责有关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价及报告;开展职业卫生、学校卫生、环境卫生、食品卫生等方面的科学研究;
(3)开展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作业人员健康监护、职业病网络直报卡片市级审核等职业卫生工作;
(4)开展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
(5)开展学生常见病防治的技术指导、评估,组织开展学生健康监测;
(6)开展室内空气污染物监测,并提出综合性措施和建议;
(7)开展水质委托性监测,水污染事故等环境健康影响调查与卫生学调研;
(8)开展合理膳食指导和营养促进工作;
(9)负责全市“五大卫生”工作信息的收集,指导基层相关业务工作;
(10)完成上级和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系电话:0575-88137321
十二、病媒生物防制科
(1)拟订全市消毒杀虫自然学科领域相关预防控制技术方案,为当地政府制定预防控制对策提供依据和技术支持;
(2)掌握国内外及本省有关业务动态,负责有关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价及报告;开展消毒杀虫科学研究;
(3)开展医院感染暴发疫情的流行病学调查和危险因素分析;
(4)开展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
(5)开展公共场所集中中央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质量监测;
(6)制定除“四害”技术方案,开展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
(7)收集、分析本市有关医学动物昆虫的分布、消长、抗性及消、杀、灭的实施和技术指导;
(8)开展传染病疫源地、自然灾害灾区消杀灭工作与效果评价;
(9)负责全市消毒杀虫工作信息的收集,指导基层相关业务工作;
(10)完成上级和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575-88137321
十三、门诊部
(1)承担职业健康监护工作,认真做好有毒有害作业工人的职业健康检查,及时出具报告单,上报职业禁忌和疑似职业病的名单,认真做好职业健康检查档案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2)承担食品卫生、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认真做好五病复查工作,对需要五病调离的人员及时上报市卫生监督所;
(3)承担一年一度的高校体检、执业医生、执业护士体检及其他健康人员的体检工作;
(4)承担铅中毒等职业病的治疗和护理工作;
(5)承担门诊药房的药品保管和发放,及时做好药品月报表等工作;
(6)完成中心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联系电话:0575-88137391
十四、职业病诊断办公室
(1)接待职业病诊断有关问题的咨询;
(2)接收职业病诊断申请;
(3)资料初审后报诊断组组长及有关医生审核;
(4)受理职业病诊断;
(5)参与现场调查取证;
(6)职业病诊断过程有关的文书制作与发放;
(7)参与职业病诊断并做好相关记录;
(8)诊断证明书的制作与发送;
(9)职业病报告;
(10)职业病诊断资料整理归档并定期交档案室。
联系电话:0575-88137395
十五、微生物检验科
(1)开展细菌性肠道传染病、呼吸道常见传染病病原微生物的分离培养、血清学和生化反应鉴定;
(2)开展细菌性肠道、呼吸道等相关传染病抗体检测;
(3)开展各类食品、环境及消杀样品的卫生学指标和病原微生物检验;
(4)开展常见的病毒性疾病的抗原、抗体检测;
(5)开展相关细菌性疾病和病毒性疾病等的病原微生物的分子生物学检测;
(6)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各种病原微生物的生物安全工作。
联系电话:0575-88137361
十六、理化检验科
(1)开展食品、化妆品、饮用水、水源水、消毒消杀药品等健康相关样品的卫生理化检验;
(2)开展公共场所、居室、作业场所及生物材料中有毒有害物质的理化检测;
(3)开展地方病防制的尿碘、盐碘、尿氟的检测;
(4)开展医院污水中相关理化指标的检测;
(5)承担食物中毒、作业场所有毒有害物质中毒等突发性事件的理化检验工作;
(6)负责科室内部质量控制和实验室室间质量控制及能力比对活动。
联系电话:0575-88137371